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应当按照与现场图、现场照片相互补充、印证的原则,主要载明下列内容:
  (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现场勘查开始时间、现场勘查结束时间;
  (二)事故现场具体位置、天气、现场道路和周围环境情况;
  (三)现场伤亡人员基本情况(人员位置在现场图中已有标注的,不再记录)及救援简要过程;
  (四)现场事故车辆车型、牌号及车辆档位、转向、灯光、仪表指针位置等基本情况?(车辆位置在现场图中已有标注的,不再记录);
  (五)现场痕迹、物证采集和提取情况;
  (六)通过呼气或唾液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的结果以及提取血样、尿样情况;
  (七)现场勘查民警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情况。
  现场勘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勘查现场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不在现场、无见证人以及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无法签名的,应当在现场勘查笔录上注明。
  补充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补充勘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勘查现场的交通警察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补充勘查笔录中注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
      朋友借钱不还起诉有用吗?朋友之间应该是同甘苦共患难的。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朋友之间互相帮助,借钱解困之事也常有发生。借钱这种行为是出于朋友情......


·地税向政府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公民在办理税务业务的时候可能会因为某些问题和政府有了冲突,而公民始终认为是地税政府侵害了自己就可以根据其作出的相关决定要求复议,但是复议作为......


·离婚后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婚财产怎么分配?一、离婚后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后婚财产按照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息来平均进行分配。新婚姻法规定: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婚后......


·机关带薪年休假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
      年休假是劳动者重要的劳动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都依法享有这种待遇。机关单位在带薪年假实际操作中,暴露出种种问题,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也不在少数。......


·起诉离婚要双方都到吗,如果不到庭怎么办?
      虽然协议离婚是最为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一种离婚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建立的各债权债务关系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


·向法律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办完离婚手续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婚,当然离婚的途径很多,有的事协议离婚,有的是起诉离婚,选择起诉离婚的不在少数。起诉离婚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以后方能达成离婚,......


·无房户的认定标准是该怎样的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认定为无房户:1以办公室、招待所、旅社、仓库、营业性场所作宿舍的;2住临时搭盖的简易房的;3长期挂户于亲朋家中而......


·一、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进行书面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尽量先协商,双方基本达成......


·离婚抚养费收入减少是否可以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支付?
      离婚抚养费收入减少是否可以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揭某工作变动后经济状况明显下降,可能对其生活造成困难,属于法定应当变更的事由。如果并未造成其......


·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包括哪些
      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包括哪些一、劳动纠纷的处理机构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找一下机构处理: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