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最新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遗弃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四十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遗弃武器装备罪而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这里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指挥人员带头遗弃的;煽动他人遗弃的;战时遗弃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二、涉嫌遗弃武器装备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遗弃武器装备罪的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事实上,即使是遗失了武器装备都要为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是故意遗弃武器装备的话,性质是非常严重的,哪怕是不用的武器装备,对于军队上的军人来讲,都没有权利随便遗弃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


·什么情况下私企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


·离婚诉讼败诉一方多久可以上诉?
      离婚诉讼败诉一方多久可以上诉?关于离婚诉讼上诉的规定,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根据规定打架误工费怎么算?
      民事主体在与其他人发生冲突之后,可能会选择打架斗殴的方式泄愤,此时难免会耽误工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规定打架误工费怎么算?此时,职员受伤......


·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有牌照吗
      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有牌照吗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


·虐待儿童怎么处罚 虐待儿童怎样认定
      虐待儿童怎么处罚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


·申诉的条件包含哪些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 为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铁道部发布了《铁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为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铁道部发布了《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从1994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整理了铁路运......


·事业在编员工被辞退的程序是什么?
      事业单位人员辞退过程:1、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


·一、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重庆七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有效,股东会决议并不仅仅是为了给股东分配利润,还有变更公司名称等其他决议。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