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泄露高考试题受到何种处罚

泄露高考试题受到何种处罚泄露高考考题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组织高考作弊处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司法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二)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三)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七)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八)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九)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养老保险层次包含哪些
      养老保险层次: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


·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我国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按照一般的社会观念,离婚后,要是不是自己亲身的孩子一般是不想给付抚养的。......


·一、醉驾发生追尾算不算重大交通事故?
      一、醉驾发生追尾算不算重大交通事故?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而这里“发......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
      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告诉给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告诉给刑事法院,意思就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到法院起诉。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


·一、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
      一、左髌骨骨折工伤鉴定能定几级?工伤职工髌骨骨折可以评定为九级或十级伤残。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导致髌骨骨折的,行内固定术的,可以评定为九级......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细分
      针对盗窃犯罪,虽然《刑法》中做出了统一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的内容是比较笼统的。实践中,对于不同的盗窃行为,有具体的细化量刑标准,下面就让我们......


·项目借款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的?
      项目借款协议书的内容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如果一个公司经营规模比较庞大的话,那么这个公司是需要借贷一定的资金的,对于公司来说,经常需要做......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工厂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醉酒驾驶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


·婚前检查都检查什么?婚前项目检查的好处有哪些?
      我们都有听说过在结婚之前是需要进行婚前检查的,婚前检查的目的就是检查是否有一些隐性遗传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后代生下畸形儿等先天缺陷孩子的......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
      近年来,环境污染日益加重,为了系统性分析污染并治理,我国也针对此推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程序。但由于环境污染程度通常非工具可准确测量,所以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