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都需要什么东西?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都需要什么东西?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要出示的资料,那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当事人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二、诉讼离婚中的诉讼费规定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诉讼费用。但是,如果涉案处理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 1%的诉讼费。当然,很多律师在立案时,出于对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为当事人省费用的考虑,会将争议财产金额控制在1万元左右,从而在立案时,少让当事人交诉讼费。但是如果法院一旦决定处理这些财产,通常会告之当事人补交诉讼费。一旦通知原告补交诉讼费,一般意味着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当事人也愿意掏这笔钱了。最终,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分得财产的多少,由双方分担诉讼费用。我们国家对于离婚诉讼需要有起诉状,起诉状当中需要明确的包括原告、被告基本信息。其次就是双方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这些明确之后,就可以提交给法院进行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几天?
      公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几天?公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


·民法总则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权利不得滥用的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权力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允许被滥用的,包括国家公职人员的......


·聋哑人公交车盗窃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聋哑人公交车盗窃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聋哑人公交车盗窃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


·协议放弃孩子抚养费是否可以自愿?
      夫妻双方如果真的决定要分开了,可以通过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如果事情不能和平解决,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也是一项重要的......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怎么办员工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署劳动合同,都应为其办理社保,不办理社保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适用,但是拍卖前必须提供相关合法的租赁协议给法院,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租赁“,权利得不到保护。原则上......


·醉驾拘役一般是在什么地方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拘役一般是在什么地方服刑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


·税务行政复议维护权益是什么
      谁也不敢保证人为完成的工作会百分之百的零失误,只不过是人们因为各种因素会对当前的业务小心翼翼的去处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工作不出现本质上的错......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
      职工患病本人主动提出离职有补偿金吗劳动者因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


·公司生产产品是否都有专利权
      不一定。一个企业对其产品未必都享有专利权,专利权的授予是具有严格限制的,比如创造性、新颖性等要求,具体可以参阅专利法。所谓专利侵权,就是你所......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者,这些投资者主要分为几种。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