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一、无证驾驶撞车了没钱修车会判刑吗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无钱赔付的,要依据无力赔偿的数额才能确定是否判刑。如果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是什么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是什么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为了双方的行为,都会进行签署转让的合同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合同实际履行的过程中,总有......


·当事人的自书遗嘱能涂改吗
      当事人的自书遗嘱能涂改吗般不允许有涂改,改后的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结合遗嘱内容来判断。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


·一、遗弃重症病人最高判多少年?
      一、遗弃重症病人最高判多少年?1、家属不负责任将患者留在医院不管,对病人不闻不问,已构成了遗弃罪。按法律规定,情节恶劣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


·销售假冒产品的责任是怎样的
      销售假冒产品的责任是怎样的一、销售假冒产品的责任是怎样的1、消费者可以就假商品要求经营商或者生产商退款并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开车撞死人禁驾几年
      撞车撞死人一般属于刑事犯罪,根据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照,而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增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增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增大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包括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嫖娼、赌博等......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


·员工与企业约定竞业限制,企业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解除竞业限制?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


·基金会的性质及功能有哪些?
      基金会的性质及功能有哪些?一、基金会的性质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


·签订的放弃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