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女方强制离婚要多久 ?

女方强制离婚要多久
  
  ?一、女方强制离婚要多久
  
  强制离婚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离婚,依据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需要6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强制离婚的条件有:
  
  1、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程序的区别。具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证件,到民政婚姻登记处去办理协议,也可以双方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主持调解时达成一致协议。不同的是在民政部门发的是离婚证,而法院发的是调解书,法院的调解书就等于“离婚证”不必去民政部门再领离婚证。离婚只有民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其他单位只能调和不能调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醉驾血液130无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驾血液130无事故怎么处罚?醉驾血液130无事故按照刑法当中的危险驾驶罪来进行处罚,这是针对醉酒驾驶的这样一种严重的行为,只要血液当中的酒精含......


·行事拘留没写期限是否合理
      行事拘留没写期限是否合理一、行事拘留没写期限是否合理?合理,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刑事法律文书式样”规定,拘留通知书上不会注明拘留的长短,只会......


·缴纳税金
      缴纳税金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下面......


·欠别人2千但没有借条可以吗
      欠别人2千但没有借条可以吗可以的,只要认账借条是不需要的。不过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尽量的要写借条,这个在有纠纷的时候,可以当证据使用。可以向法院提......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一、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什么?《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是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


·一、年孕妇要离婚财产怎松分?
      一、年孕妇要离婚财产怎松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


·一、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少次?
      一、拒付抚养费被拘留多少次?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拘留是被执行人无钱款支付或拒不交付的情况下才会适用。一般拘留为15天,不会连续拘留。如长期......


·怎样才具备报工伤的条件
      怎样才具备报工伤的条件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


·签了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吗?
      被建筑单位录用,工人办好入职手续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工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那份合同,以后发生纠纷,这个就是最好的证据。在合同里面,一......


·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包括哪些
      现实社会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在租赁房屋的问题上。作为租房者,他们在购买房屋时不得不顾虑很多。事实上,房屋租赁确实有很多陷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