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危险驾驶罪要逮捕吗?

危险驾驶罪要逮捕吗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如果符合逮捕的条件就要对其进行逮捕,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要件:
  
  第一,证据要件
  
  逮捕的证据要件是指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这是逮捕的前提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并有证据能够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也就不存在适用逮捕的问题。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即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行为有证据能够证明。
  
  3、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已有证据查证属实。
  
  第二,刑罚要件
  
  逮捕的刑罚要件是指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第三,必要要件
  
  逮捕的必要要件是指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的必要。
  
  二、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危险驾驶罪分为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两个类型。
  
  1、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三、逮捕如何适用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进行审查的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为严厉的方法。其严厉性表现为强行剥夺人身自由,羁押审查。逮捕的羁押期限与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相比要长得多。逮捕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行羁押,公、检、法机关不仅可以随时讯问,而且还能有效地防止串供、毁灭证据、逃跑、自杀等妨害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情况发生。这是逮捕积极性的表现。但是,由于逮捕是在较长时期内剥夺人身自由,如果使用不当,效果将适得其反,特别是在错误逮捕的情况下,将会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我国立法对逮捕的条件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危险驾驶罪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
      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一、撤销权之诉恶意转移资产该怎么办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的债权,这种做法是不道德的,同时也是......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不辞而别不视为承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意思表示,即必须通过交付行为才成完成其......


·法律中起诉离婚要多少钱和准备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是我们现在生活中都很常见的问题,特别是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者很多都会遇到这些问题,现在夫妻离婚很多都是什么都没准备好就直接闹到法院了,......


·股权转让后余款不付如何解决?
      股权转让后余款不付如何解决?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股权转......


·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您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很多人都不知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还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一、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


·员工疫情期间感染算工伤吗?
      员工疫情期间感染算工伤吗?员工疫情期间感染不属于工伤,如果属于近期的冠状病毒感染引发的肺炎,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待遇。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随着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改变了我们生活环境,在它快速发展
      随着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网络改变了我们生活环境,在它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这个法律空隙制造谣言,恶意散播不实消息导致一些人无辜中枪......


·法律中规定盗窃怎么判刑处罚?
      盗窃怎么判刑处罚?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


·打房屋产权纠纷案件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打房屋产权纠纷案件需要哪些证据材料?1、房屋产权凭证;2、房屋来源(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的证明;3、共有房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翻建、购买、......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