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都有哪些

公司清算组成员要求都有哪些?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二、清算组成员的职责都有哪些《破产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 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收受 贿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可以解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相关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定、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以不予认可,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或者裁定其清算行为或者清算决定无效。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特殊情况下为终结破产企业法人资格之目的而依法成立的机构,其本身无独立财产,其法律人格应附属于破产企业本身。破产企业清算组作为破产企业清算义务人,其具体功能或职责完全由法律来规定,所以其在法律上具备怎样的权限和主体地位也是法定的,不存在自由约定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场后往往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场后往往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双方签署。但是,不少朋友因为没有拿到赔偿额,所以十分犹豫交通事故责任认......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
      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一、第一次酒驾37怎么处理?第一次被酒驾,测出来的是37mg会受到处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


·公共场所持刀伤人未遂怎么处罚
      公共场所持刀伤人未遂怎么处罚他人持刀商人未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
      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一、发生车祸城镇居民怎么赔偿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


·判处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判处缓刑条件是什么
      缓刑制度创设的目的旨在使缓刑犯在某种社会组织或机构的帮助教育下,不关押即得到改造,从而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它被西方学者誉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


·网络造谣法律规定是什么?
      网络造谣法律规定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互联网的发展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网络的......


·父母承包的责任田可以继承吗?
      父母承包的责任田可以继承吗?责任田是有使用期限的,在承包期内没有重新分配的情况下使用权可以继承。我国对于土地承包,我国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原......


·公司法兼并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兼并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经济在近几十年以来突飞猛涨,如今我国的经济已经在世界位于前列,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企业的......


·认定行贿未遂构成犯罪吗?
      一、认定行贿未遂构成犯罪吗?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


·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
      一、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是最低为10万。根据《公司法》规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要为3万;1人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