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立案标准
  
  第八十七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一款)]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提供不合格的枪支三支以上、子弹一百发以上、雷管五百枚以上、炸药五千克以上或者其他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
  
  (四)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五)发生在战时的;
  
  (六)其他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第八十八条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案(刑法第三百七十条第二款)]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严重影响作战、演习、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完成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故意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在有些情况下是属于间接杀人,会根据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便不是故意的,只要是给国家或者是他人,带来严重后果的,也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法中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规定是什么?1、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者劳动合同未到期想要辞退劳动者,都需......


·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吗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降低薪水,有权拒绝。1、如果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扣押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扣车期限是5天,需要鉴定的有可能是20天,最长不超过60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


·北京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起诉离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


·公司法人变更申请流程是什么?
      现在私营的企业越来越多,我们需要进行的一些企业的操作也更加的复杂,比如说,我们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企业法人的变更等等问题。公司......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名下存款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张为个人财产的,应举证证明。举证包括:婚前或者婚后夫妻财产公证,单方面赠与证明,个人财产......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如何预防仓储合同纠纷?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面对仓储保管合同纠纷频发的现象,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


·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
      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一、股东会议的召开形式有哪些股东会会议共有两种:一是定期会议;二是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召开的会......


·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观方面是什么?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一、死亡工伤赔偿金如何分配?
      一、死亡工伤赔偿金如何分配?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职工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