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一)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二)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
  
  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贸易集市等其他供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场所。
  
  公共场所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凡为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时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皆可认定为公共场所。所谓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门安全顺利通行的交通正常状态。它是依靠交通规则维持的,公共场所与交通线路皆具有人员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特征,如果这种秩序受到破坏,就会出现混乱状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或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聚众是本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特征。
  
  所谓聚众,是指聚集众多的人参加,除首要分子外,参加活动的人往往是不确定的,人数可能随时有所增减。聚众扰乱,就是指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领导、指挥,聚集纠合多人,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堵塞交通或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至于这种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行为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给有关机关、部门施加压力,以满足其某些无理要求。
  
  司法机关在处理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的刑事案件时,一般会将犯罪的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聚众扰乱活动的积极分子、其他参与者分开,对于前两者,一般会判处相应的刑罚,最后一类参与者,受到的处罚通常是被责令支付罚款、被拘留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怎么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


·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什么?
      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什么?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如果将会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那么他一般情况下是不在监狱来进行服刑的,都是在当地的公安局的看......


·交通违法行为可异地处理 交通违法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简易程序交通违法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1)当事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和银行卡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指定的银......


·劳动合同法和学历有关系吗?
      劳动合同法和学历有关系吗?劳动合同法和学历并没有很大的关系,而学历的高低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来说这个合乎法定和约定的解除情形就解除。你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递交辞职书)并做好......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问题l
      婚姻是由2不同的人一起组成一个家,当婚姻维持不下去的时候我们选择离婚,那这时我们所要面对的问题有很多,关于夫妻离婚所产生的问题有小孩抚养权和财......


·未婚小孩抚养权问题,抚养权如何判定
      社会上未婚小孩抚养权问题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在分开后不知道孩子应该怎么处理,但其实这种情况是可以采用司法的途径来解决的,......


·醉驾吊销后要重新考驾照吗
      醉驾吊销后要重新考驾照吗?吊销后需要重新考取。醉驾后按照交通法规会进行吊销驾照的处罚。吊销驾照后,无法立即重新考取,需要经过一段惩罚时间。在此......


·新婚姻法的子女赡养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父母是每个人成长道路上的依靠和启蒙老师,他们教会我们许多东西。当父母老了的时候作为子女的都有义务赡养父母,俗话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父母对于子......


·交通事故被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一方或双方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而导致的,而此时,针对具体的违章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有可能对行为人进行拘留。那么在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