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移送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

移送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补充侦查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三、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以后,不是由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检察院的工作就是审查起诉,出现补充侦查的这种状况,说明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证据有问题,或者发现遗漏了其他的罪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何审理由哪个法院管辖?
      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何审理由哪个法院管辖?一、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何审理由哪个法院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在我国离婚首付款的分割一般是遵循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如果是双方共同支付的话,那就按照买房时共同支付。离婚时,......


·一、合法遗嘱办理手续有哪些?
      一、合法遗嘱办理手续有哪些?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


·民事诉讼受理费是多少
      民事诉讼受理费是多少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诉讼一知半解,急切的想知道民事诉讼受......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之间分居的情况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夫妻是由于感情破裂所以引起的分居,那么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呢?下面就有的我们马上给您......


·涉黄被拘留会不会留案底
      不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涉黄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会对当事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因涉黄无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法......


·故意伤害他们导致轻伤2级会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他们导致轻伤2级会如何处罚?(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


·一、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怎么办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夫妻一方债务离婚怎么办需要共同偿还吗?夫妻一方债务如果属于共同财产的需要共同偿还的。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


·私募股权投资有几种形式
      私募股权投资有几种形式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一般通过私募股权的形式。对上市企业投资,主要有流通股转让和非流通股转让两种方式。一、私募股权投资......


·醉驾交强险赔偿理由有哪些?
      醉驾交强险赔偿理由有哪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任何一项非法驾驶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保险只针对意外情况导致的赔偿。强险最高11万理赔,无证......


·四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案件应该怎样办理
      四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案件应该怎样办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