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不同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不同留置权和抵押权都是担保物权,都可以动产为标的物。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抵押权由当事人自由设定,依双方当事人合意而发生,属于约定担保物权。(2)标的物的范围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而抵押权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3)标的物与债权的关系不同。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有企业之间留置的才能除外;而抵押权无此限制。(4)权利的实现不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留置权人不能当然地实现留置权,而应当先与债务人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时,留置权人才可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直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而抵押权只须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便可以行使;但抵押权人应当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5)消灭的原因有所不同。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而抵押权不因这两种原因而消灭。二、留置权与抵押权谁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是由于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而抵押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结果,法定权利优先于约定的权利。抵押权留置权有三处共同点:一、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二、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三、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而通常来说,不同担保物权竞合时适用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债权债务的问题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一些债权人借出去的债务迟迟收不回来,在收不回来的......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在离婚时归属于哪一方?
      今年,我国的新婚姻法出台,对于就婚姻法中的内容作出了跟股东贴合实际的完善和更改,其中有部分引起争议的条文。婚姻是双方的关系,绝对不允许混入第......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一、股权转让的含义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


·泰谦堂江华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泰谦堂江华偷税漏税如何处罚?泰谦堂江华偷税漏税按照《刑法》当中的偷税罪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时我们在行使留置权时会出现留置权与抵押权等权利并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权利都有实行的先后顺序,在实际行使中......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
      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一、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比较好债权债务纠纷,利用合法的手段和途径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是保障经济秩序、解决......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


·醉驾车被交警队扣了多久能要回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醉驾车被交警队扣了多久能要回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