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存在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就需要立案处理,具体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满足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
  
  1、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
  
  3、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处罚
  
  1、《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邮政法》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邮政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邮政工作人员隐匿、毁弃、私拆、盗窃邮件,贪污、冒领用户款项的,邮政企业应当追回赃款赃物,可以并处罚款,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具体办法由邮电部规定。
  
  三、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界限
  
  它们在主观上都是由故意构成,客观方面都实施了私拆、隐匿、毁弃信件的行为。其区别在于:
  
  1、犯罪的主体不同。本罪是特殊主体,必须由邮电工作人员构成;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2、犯罪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的权利。此外,侵害的对象也不完全一样。本罪侵害的对象是邮件和电报,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信件,范围较前者狭窄。
  
  3、客观要件不同。本罪以利用职务之便为要件,属于渎职性质的犯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成立则与行为人的职务无关。如果邮电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或者毁弃信件,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而本罪则不以此为构成要件。
  
  任何负有寄送他人邮件(电报)职责的职员,都不得在没有获得邮件(电报)所有人许可的前提之下,就擅自采取隐匿、毁弃等的行为去处置他人的邮件(电报)。否则一旦他人的权益由于此类违法行为的存在而受损,该职员是会有可能会被量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专利权主体的人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怎么构成的?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怎么构成的?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行贿罪的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工程施工可以说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工程的质量管理了,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对工程的施工和后续的使用都是很容易......


·一、起诉离婚可以保全对方的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保全对方的财产吗?满足法定条件才可以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


·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高空坠物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化都市建成。现在的楼房是越来越高了。这也带来一定风险,比如说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相信您平......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
      拖欠工资如何处理一、拖欠工资如何处理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3、申请......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中止裁定书应如何下达?
      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中止裁定书应如何下达?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对外活动行使代表权力的人,在签订重要合同或协议、就各类业务活动、经济活动和业务合......


·批捕1年没判应该怎么办
      一、批捕1年没判应该怎么办逮捕羁押最长可以羁押7个月,如果办案机关有超审限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予以纠正。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


·行政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
      行政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只是对立案后审结的期限进行了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


·第二之分。 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
      第二之分。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