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条款是在第几条?
一、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条款是在第几条?
刑法中规定玩忽职守罪条款是在第三百九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什么样的?
1、玩忽职守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本罪成立的必备要件。因而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是区分本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的界限。
2、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而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则是出于故意。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滥用职权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和同类客体都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罪的范畴;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同类客体是公共安全,不属于渎职罪的范畴。
(2)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行为只能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活动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该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之中。
(3)犯罪主体不同。
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则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4、玩忽职守罪与本章规定的特殊的玩忽职守犯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仅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的一个概括的规定,只适用于那些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情况。
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就是属于对自己的工作不负责任,对于此行为我国在刑法中也专门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必定就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罚,对于轻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严重者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是哪一个部门?
批捕后取保候审决定权是哪一个部门?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检察院,一般都是向检察院进行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法人转移资产算违法吗
违反,犯了抽逃资金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下列情形下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
·根据规定厦门同安醉驾关哪?
根据规定厦门同安醉驾关哪?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按照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应当选择就近看守所羁押。酒后驾车......
·被别人骗吸毒犯法吗
犯法。吸毒是违法行为,但被人骗吸毒,属于情节不严重,如果被抓,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
·签了三方协议可以辞职吗
想辞职可以辞职。但是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正当利益,必须得把手续办理好,否则的话后患无穷。签了三方协议毕业以后一年之内更换工作单位的途径有两个:1、......
·一、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
·异地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异地离婚的材料有哪些
夫妻要是分居两地而此时有需要离婚的话,那么通常是在异地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同样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那么您知道异地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吗......
·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临时工的相关规定,所以,为了处理好公司中的临时工。公司可以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临时工管理办法,那么,公司对临时工管理办法应是......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合同履行的过程经常发生一些当事人预料不到的情况,为了降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
·一、误工费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误工费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