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程序:
  签定赠与合同→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审核制证→交费领证(三楼36号发证窗口)。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合同。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受赠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赠与合同复印件。
  3、其他相关资料。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权属证书;
  3、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4、赠与人(产权人)、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赠与合同(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家庭成员指产权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公婆、儿媳妇、岳父母、女婿);
  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7、委托书(赠与合同未经公证的,赠与人、受赠人必须到场办理手续。若赠与合同已经公证,赠与人可以不到场,受赠人不能到场的,可出具委托书,应提交受赠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3元/平方米。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5元/平方米。
   五、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上面就是关于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的全部介绍了,从上文看出关于房产赠与合同是根据不同的赠与情况有所区别的,并且需要提供规定介绍的资料才能申请得到房产的登记,我们提醒您要仔细的看清楚详细的资料准备,不要漏掉重要的文件,避免申请登记失败。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处罚是怎样的?
      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处罚是怎样的?一、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处罚是怎样的?1、浙江省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


·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
      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一、证据收集的原则包括哪些1.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时。发生刑事案件拨打110,警察会立即出警。报案越及时,收集证据月及......


·刑法对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定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定罪标准依据是根据《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理解与适用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的不断普及,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逐渐改变,婚姻恋爱变得更加的自由化,但是......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一、《中华......


·辞退员工打官司误工费应该有吗?
      辞退员工打官司误工费应该有吗?被公司辞退没有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你可以拿出你的劳动合同,上面应该有关于你什么时候被解雇的条款,也会有解雇的经......


·经济赔偿金是什么
      经济赔偿金是什么一、经济赔偿金是什么经济赔偿金又叫做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
      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一、公司让签承诺书合法吗公司让签承诺书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


·应该如何认定分居,分居怎么认定
      现在很多夫妻离婚都是通过分居的方式进行的,而在此时,需要对分居做出人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当然需要认定分居的,仅限于诉讼方式离婚。那到底应该......


·爸爸妈妈离婚后孩子继承权还受法律保护吗
      爸爸妈妈离婚后孩子继承权还受法律保护吗一、爸爸妈妈离婚后孩子继承权还受法律保护吗?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离婚后孩子是有继......


·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
      砖砌体工程质量有哪些要求?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有质量的工程是人民的社会生活得到保障的前提,质量存在瑕疵的工程会使人们的社会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