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侵害著作权行为的主要形式是什么

侵害著作权行为的主要形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二、著作权纠纷有哪些救济途径权利人遇到版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解决:1、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2、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3、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著作权人在遭遇侵权时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要求行政机关对侵权方进行处罚。也可以自行或聘请专业律师收集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进行赔偿。当然,著作权人和侵权方双方也可以私下达成和解,侵权方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后,方可正常使用作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双休日加班调休怎么算?
      双休日加班调休怎么算1、周末加班调休是一天调一天的,按规定也是可以优先调休的,如果不能调休要支付二倍工资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


·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如何处理
      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如何处理一、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如何处理?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冒充警察敲诈勒索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冒充警察敲诈勒索与招摇撞骗罪的区别是什么?(1)前罪是以“骗”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骗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财物或出让其他合法权益;而后罪,虽然也有“......


·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无论是针对怎样的行为,如果想要认定为犯罪的话,首先肯定要先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而在符合了相关犯罪构成要件的同时还要达到规定的......


·雇主责任保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材料:1、被保险人首先要填写投保单,要将投保单中的内容如实完整地填写清楚。2、提供保险人需要查验的有关经营执照、各种相关的许可证件、以往出险记......


·哪些情形不适用定金罚则
      哪些情形不适用定金罚则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


·债权人要怎样通过诉讼讨债
      债权人要怎样通过诉讼讨债在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或者是以各种借口理由来推拒还债时,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来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其中,诉讼便是很有效的......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的内容
      公司在租赁房屋时,不管是出于保护公司利益还是保护业主的权益,都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了避免在签订租赁合同是出现因合同准备不充分造成的意外,......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的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


·假离婚变真财产应该怎么办?
      假离婚变真财产应该怎么办?假离婚变真财产应该可以通过再次的登记结婚,从而恢复婚姻关系。《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


·企业融资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企业融资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您都知道,资金不仅对于自身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资金便是第一位的。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比如公司员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