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执法行政征收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执法行政征收的区别是什么?行政执法行政征收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情况不同,因为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授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进行有偿或无偿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并无违法行为。而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措施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执法的方式有哪些?①行政监督检查。为了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监督检查管理相对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情况。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行政主体执行、适用法律处理国家政外交事务,对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事项及个人组织实施行政管理,遵循的是具有迅速、简便、以效率为优先特征的行政程序。②行政处理决定。行政执法一般通过行政处理决定的形式表现。关于权利的决定可分为奖励性和非奖励性。奖励性行政决定是行政机关对遵守法律法规、完成任务作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的精神和物质鼓励。非奖励性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赋予公民以一般权利和权能的处理决定,其中以行政许可比较突出。关于义务的决定可以分为惩戒性和非惩戒性。惩戒性行政决定主要是行政处罚。非惩戒性行政决定是对公民科以诸如纳税等一般义务的处理。③行政强制执行。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用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行政执法则无论是直接执行法律。还是直接执行法规、规章,都是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政执法的具体适用情况,一般是在当事人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时进行办理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法律上的规定来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但行政征收行为则属于当事人并不存在违规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作出的行政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诉前财产保全由何处法院管辖?
      诉前财产保全由何处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


·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借条每月还款的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时间。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含哪些
      1.保管人必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确认寄存人已经交付仓储物。保管人未签字或盖章的仓单,表明保管人尚未收......


·一、正式工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正式工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你该何去何从?民法典出台最新规定
      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你该何去何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


·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结婚生子是一个人的最大的事。但是如果是未婚生子,在我国泽河传统观念相违背。只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对此类事情的包容度逐步提升......


·无期徒刑指什么 无期徒刑是关一辈子吗
      在很多人的眼里认为无期徒刑就是要关罪犯一辈子,但其实我们发现很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后面往往都是被释放了的。当然释放无期徒刑罪犯也是有条件限......


·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
      海关行政措施强制执行有哪些方式关于海关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作出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采......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是多少?合同纠纷28万标的诉讼费用是4.2万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我国规定一般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一、实际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肇事者和车辆的实际车主不是一个人,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是可以请求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