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举证责任原则是什么?
  
  1、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时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二、污染环境的处罚
  
  1、《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这里所规定的“按日计罚”的制度,是指对持续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连续按日的罚款。污染时间越长,罚款数额越大。
  
  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任何人在发现他人有污染环境的行为时,是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的。若是自己的权益由于其他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了污染环境行为而被侵害,是可以向当地的法院起诉的,此时若是被告无法举证自己没有污染环境,那么一般需要承担支付赔偿金等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在买卖二手房有买卖不破租赁吗?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对于我国合同法第229条的规定......


·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而在对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则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这对犯罪的认定是很......


·整理到期续签员工的信息
      整理到期续签员工的信息正常来说,人力资源部要定期梳理员工档案,及时统计该续签劳动合同员工的名单。统计名单是一个很简单的工作,如果想把这份......


·一、集资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一、集资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还有购买集资房的费用是否夫妻共......


·一方婚内出轨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
      一方婚内出轨是判决离婚的理由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


·用刀故意伤人罪怎么判
      持刀伤人涉及到故意伤害罪,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但是故意伤害致......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取证呢建议劳动者在平时工作过程当中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1、工资单、银行工资账单,工资卡等工资支付凭证;2、用人单向......


·单凭转账记录能证明诈骗吗
      不可以,转账记录只能做为副证,不能作为直接证件,只能说明2个人有经济往来。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


·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哪里?
      生命健康权是每位公民都享有的一种权利,如果他人侵害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应受到法律的惩罚。而爆炸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的情节都十分严重,对公民的生命健......


·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的说法是否正确
      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里面的涉及太多需要结局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财产,财产分配时的根据就更加重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这种说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