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结婚的聘礼钱归父母吗?

结婚的聘礼钱归父母吗?结婚的聘礼钱都是归女方的父母所有;结婚彩礼钱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二、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还吗?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返还额度的认定: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综合上面所说的,聘礼钱是由男方给女方,一般也是在结婚之前进行给予的,只要给到了女方那么这笔钱就会由女方的父母全部的获得,但如果父母与子女双方另外有约定的就会除外,而且聘礼钱在我国也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撞人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撞人协商解决不成可以起诉吗?交通事故撞人协商解决不好的就可以起诉的,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


·遇到电瓶车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遇到电瓶车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遇到电瓶车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报警,电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


·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么处罚
      在驾驶员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常常会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生,这大部分原因是因为驾驶员本身对交通意识的薄弱。那么,您认为机动车逆向行驶出现事故怎......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纠纷该如何解决?一、医疗纠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


·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
      财产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离婚前财产保全是防止夫妻一方非法隐藏和转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有效措施,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


·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错过高速出口倒车处罚标准是一次性扣12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


·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
      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一、内退人员再就业企业怎么办对于下岗或内退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与新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究竟为......


·民法总则中的监护制度是怎么规定
      民法总则中的监护制度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其实在生活当中,监护是一个比较长期并且必须具有责......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是指具有依法享有接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进行诉讼行为活动的一种能力或资格。 那么什......


·醉驾压双黄线怎么处理
      醉驾压双黄线怎么处理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


·刮车事件中误工费合理吗?
      刮车事件中误工费合理吗不合理如果人没有受伤,不可以索要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