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婚内男方外遇离婚财产分配女方如何让其净身出户

我国没有净身出户制度,除非男方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外遇的情况下一般是会少分财产的,因为照顾无过错方也是法定的财产分割原则,因为国家法律制度也明确规定,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的。但是,起诉离婚时,想让男方净身出户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毒驾新规定有哪些
      毒驾新规定有哪些酒驾屡禁不止,严重危害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别人的生命安全,如今又出现了毒驾,顾名思义也就是吸食毒品后驾驶车辆,吸食毒品后,人......


·认定司法警察立功材料包含哪些?
      由于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各项刑事法律的目的,在于减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故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那些满足相关减刑、缓刑条件的已经被判刑的犯罪......


·如果工厂倒闭个人怎么办?
      一、如果工厂倒闭个人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


·一、重婚罪判处管制合法吗?
      一、重婚罪判处管制合法吗?不合法的,不会判处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


·无期徒刑是20年吗
      无期徒刑是相对于有期徒刑而言的,无期徒刑从字面意思上就是指无限期的服刑下去,但是无期徒刑其实是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的,那么无期徒刑是20年吗,请您......


·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
      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一、劳动合同期间能辞职吗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是可以辞职的,但应根据法律规定合法行使权利,员工辞职分为通知性辞职和即时性辞......


·病假的期限是多久?
      病假的期限是多久?一、病假的期限是多久?企业职工因患病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


·诬告诽谤人身攻击在我国是什么罪?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争执就会诬告他人,这种诬告行为不仅在道德上需要受到谴责在法律上也要受到严格的打击,尤其是对于诬告诽谤人......


·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
      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一、在日常中醉酒驾车如何避免?司机避免酒后驾驶方法:1、时刻记住酒驾国家给的惩罚.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


·我国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是什么?
      未成年人作为我国一个特殊的群体,在法律上享有特殊的权利。在某些案件处理上,法律规定也允许进行特殊对待。国家之所以这样特殊对待未成年人,在法律......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
      欠债不还被气死欠债者负责任吗?一、欠债不还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