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等等, 作了一名员工或公司股东,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和程序等问题,也就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
  
  一、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
  
  ⑴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⑵清算组的组成;
  
  ⑶清算的形式;
  
  ⑷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⑸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⑹清算方案;
  
  ⑺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⑻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⑼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这是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法定清偿程序,它是根据公司债务的性质,全面衡量其轻重而确定的,与一般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不一样的,应当重视其特点。
  
  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日期,清算程序,清算方法,财产作价和清算的依据,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事项。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工作的开展、资产及负债情况、债务的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看了以上的“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等问题的论述,我们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主要是支付清算费用,其次才是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才是税款,债务和股东分配财产。程序按公司清算法定程序走。向各位说明,若是您有相关权益受损,您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详细事宜,可以登录网站,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有效解决现有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章人员安置?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不动产的赠与合同怎么撤销一、房地产赠与合同定义1、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


·行人碰瓷受伤车主是否承担责任
      行人碰瓷受伤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行人碰瓷受伤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


·版权著作权涉及到多少属于侵权?
      版权著作权涉及到多少属于侵权??一、版权著作权涉及到多少属于侵权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


·轿车超员一人怎么处罚
      轿车超员一人怎么处罚一、轿车超员一人怎么处罚轿车只允许装载5个人,如果超过了这个数量规定,那就会构成超载。而超载行为在我国往往是被认为交通违章......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这样讲,实际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包括我国制定的商标法,实际上也......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谁监护?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谁监护?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们在生活中会经常听到一些精神病患者......


·一、买房子交哪些税款?
      一、买房子交哪些税款?1、契税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首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1.5%。二套房房屋面积>90平,契税为......


·法院调解离婚的效力是什么?
      法院调解离婚的效力是什么?法院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


·酒驾300mg怎么处罚
      血液中酒精浓度3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


·直系亲属继承的房产再出售要交税吗?
      直系亲属继承的房产再出售要交税吗?需要的,交纳房产总价(去除你得到继承时缴纳的税费)的20%的个人所得税,没有满五年还有总价5.5%的营业税,另外还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