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务员辞退后社保怎么处理?

公务员辞退后社保怎么处理?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因此公务员辞职就业后,可由所在企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然后携带公务员工作档案,到当地社保中心两个确认办公室进行原先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这样就可以将原先的保险转移过来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务员到新单位或个人去档案托管机构缴纳五险一金,只能办理社会保险,之前的公务员医疗肯定就没有了。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辞职或被辞退后的身份按再就业后所在单位和岗位的情况确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一年内联系到工作单位,接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干部岗位工作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有关手续。二、公务员辞退的条件是什么?公务员辞退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在法定的管理及任免权限范围里作出的解除公务员全部公职关系的行政行为。下列情形之一适用辞退:(1)公务员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另外安排的;(2)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超过一定期限的;不履行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公务员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公务员退职是公务员不具备退休条件,但又必须退出职务的情况。公务员的退职有两种情况:达到一定年龄和工作年限,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但工作年限不满15年的;由于疾病或非因公伤残而造成丧失工作能力。公务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辞退的,特别是个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存在违反规定的还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其社保待遇应当按照合并的原则来进行办理,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公务员管理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


·退商业车险过程是怎么样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
      退商业车险过程是怎么样的,退保需要什么材料汽车保险退保流程第一步: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写一份申请书,说明退保的原因和从什么时间开始退......


·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即使实施的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也给没有过错的公民造成了财产损失,或者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些,......


·驾驶人员开套牌车怎么处罚
      驾驶人员开套牌车怎么处罚驾驶人员开套牌车给予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其他......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


·一、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也算是其中的一部分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也算是其中的一部分吗?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也算是其中的一部分的。以一方婚前财产为例,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


·环保燃料油的分类有哪些
      环保燃料油的分类有哪些我国交通行业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与此同时,交通工具尾气的排放也对环境造成了污染。除此之外,企业生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条件是什么?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②原判决违......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依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起就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该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来看,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有......


·如何理解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众所周知,我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丰富。我国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公民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够确保公民可以依法使用土地,但是很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