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确认吗?

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确认吗?不需要。股权变更协议原则上只需要变更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三、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哪些?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综上所述,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也能向公司之外的第三人转让。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转让,都无需所有股东同意,对外转让股权,是要半数以上的股东表决同意方可进行。而股东之间转让则限制更少,双方同意在公司章程下处理就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童工年龄有多大,非法招用童工如何处罚
      童工年龄有多大?在不同的国家里面,关于童工年龄的规定都不太一样。那么要是在我国的话,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童工年龄的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


·对离婚财产的强制执行
      对离婚财产的强制执行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执行......


·一,大病超2年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大病超2年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吗?大病超过2年,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实现股权转让一般需要有哪些手续
      实现股权转让一般需要有哪些手续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一)首先需要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是否能代销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是否能代销一、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是否能代销部分有限合伙基金中,存在关联方融资,甚至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自融资”现象。如果基......


·酒后打架轻伤如何赔偿?
      酒后打架轻伤如何赔偿?1、酒后打架造成他人轻伤,涉嫌寻衅滋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2、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1、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处理:执法人员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规定》规定的违法、违......


·刑法条文非法经营罪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普通公民对于非法经营罪的理解可能就是,如果没有在我国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就从事相关买卖的话,这就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实际上刑法条文非法......


·一、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多少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死亡,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


·
      一,当事人老公有小三,怎样告他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1、客体要件:重婚罪在客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