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怎么认定?

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怎么认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约定由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可以由原告法院管辖的情况(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的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7)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需要明确的是,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存在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有关诉讼管辖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还需要向司法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由司法机关对是否具备管辖权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1、基础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


·车辆驾驶证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车辆驾驶证属夫妻共同财产吗驾驶证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离婚调解有什么好处,调解离婚的技巧有哪些
      诉讼离婚中,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这是法定的程序。但是,很多当事人不能理解,离婚调解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一定要先进行调解呢?而法官在具体进行调解的......


·诈骗罪法律法规处罚是什么?
      诈骗罪法律法规处罚是什么?刑法规定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避免日后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自然,针对不同的房产,那实际需要注意的问......


·招摇撞骗罪600元能立案吗?
      招摇撞骗罪600元能立案吗?是可以立案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招摇撞骗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一、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不可能找人出来,贩卖毒品是明知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


·工程招标了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


·起诉离婚需要几次开庭,审判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远高于结婚率。夫妻双方在对债权债务关系、孩子的抚养权等各项事项无法达成合意时,他们通常会选择委托律师向人们法院提出离婚的请......


·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


·浅析断水断电逼迫拆迁违法
      浅析断水断电逼迫拆迁违法有的被拆迁人可能因为无法接受政府给出的拆迁赔偿数额,因此就不愿意拆迁。此时,有的执法机构就会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来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