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工程质量事故类别有哪几种?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有什么规定?
      我们知道我国法律讲究的是人权,对于罪犯来说,他们首先也是人,其次是犯罪的人。因此如果罪犯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义务,并确有悔改,那么可以考虑不起......


·打架双方住院怎么处理?
      打架双方住院怎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什么?
      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什么?一、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什么?专利风险预警有哪些基本作用是:分析竞争对手关键专利,了解自身产品上......


·端午节工资如何计算
      转眼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那么对于我们的上班族,端午节工资如何计算就成了您非常想知道的问题啦。不错,工资发放确确实实的关系到人们的生存大计......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
      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一、贪污公款怎么判刑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


·出了交通事故车子要扣押多久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
      出了交通事故车子要扣押多久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就可以合法的修建房屋了,等房子盖好,村民要去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


·诽谤公司侵权怎么认定,如何处理?
      职工需要公司来获得应有的报酬,公司亦需要职工来创造价值。由于各方面的问题公司和职工之间还是存在着一些矛盾,所以诽谤公司侵权的现象在社会中也是......


·缓刑的撤销情形包括了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最终被宣告了缓刑,可以暂时不用到监狱里面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其实也是可能出现缓刑被撤销的情况。按照规定,一般在符合了法律规定......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
      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怎么能撤销?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案件还没结束怎么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