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具体如下:1、《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六条 听证依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员是否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听证主持人是否回避,由主任委员决定;主任委员是否回避,由会分管领导决定。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二、行政听证的基本原则1、公开原则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在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程序举行的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公开举行听证的地点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和证据;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事实根据必须公开并经当事人质证,不能以一方当事人所知悉的证据作为决定作出的事实根据,根据听证记录作出行政决定的内容也必须公开。坚持听证程序公开原则时还要注意掌握例外规定,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时,不得公开。2、职能分离原则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对听证主持人应由行政机关在非本案调查人员中指定,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事先告知原则事先告知原则是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作出行政决定前,应当告知相对人听证所涉及的主要事项和听证时间、地点、以确保相对人有效行使抗辩权,从而保证行政决定的适当性与合法性。4、案卷排它性原则该原则要求各行政机关按照正式听证程序作出的决定要以案卷为根据,不能在案卷之外,以当事人未知悉和未论证的事实为根据。目的是保障当事人有效行使陈述意见的权利和反驳不利于己证据的权利。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需要听证,只有诸如责令停止发行证券、没收违法个人所得人民币5万元以上等案件在审理之前,若是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听证请求,那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才有可能会组织行政处罚委员会的成员参与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偷税漏税会产生什么后果
      公司偷税漏税会产生什么后果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


·租房安全协议书怎么写?
      租房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租房安全协议书怎么写?租房安全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一、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会判缓刑吗?不会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工伤待遇赔偿标准的判决书如何处理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高技术的职业需要越来越多,但是也存在一些危险职业。这类职业受伤的几率较大,因此公司有单位会为员工购买高额......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
      没有离婚和别人生小孩算重婚吗?女方未离婚,而与他人生育孩子的,有重婚的嫌疑,但并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关系,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


·一、目前买房需要交什么税?
      一、目前买房需要交什么税?1、契税契税是对作为税收对象的所有权变更征收的房地产征收房产税。购买房屋时支付1%至3%的评估价值,并在90平方米的面......


·合同生效后 是否可以约定失效
      合同生效后是否可以约定失效一、合同生效后是否可以约定失效可以。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失效做任何规定,所以是不存在合同自动失效的情形。二......


·一、先查封的财产有没优先分配?
      一、先查封的财产有没优先分配?先查封的财产是有优先分配的,按照法院做出财产保全裁定书的先后顺序确定,在执行(尤其是多起诉讼的执行)中,有非常大的......


·欠费的公司法人变更后的债务怎么办
      一、欠费的公司法人变更后的债务怎么办?1、公司合并的情形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一、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