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多久?

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第八条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第十条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时间应该根据具体的工程合同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工程的使用期限都为质量保修期限。但是工程内一些水热以及建筑系统等有着单独的保修时间。工程竣工时即为保修期开始实现时。以上即为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的大致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建筑工程外架合同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依照国家《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


·产品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产品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在将产品申请专利的时候,可能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有可能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但不管是申请的哪一类专利,法律规定都必须要......


·最新丧假国家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享受到各自福利待遇,生育子女的时候可以休产假,有事情的时候可以休年假,而家里如果有人去世,劳动者还可以向单位提出......


·告非法集资需要啥证据?
      现在我们在网络上有很多的公积金投资方面的软件,返利往往都比银行高出很多,所以很多人都喜欢把多余的钱放在这上面。但是这上面的风险是很大的,有很......


·谁出轨谁净身出户是否有效无效的
      谁出轨谁净身出户是否有效无效的。尽管出轨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有关夫妻双方的忠诚义务,属于违法行为,但出轨本身不会导致净身出户。没有哪条法律规......


·变更劳动合同的方法是什么?
      变更劳动合同的方法是什么?(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


·索贿不追究行贿人的责任吗?
      一、索贿不追究行贿人的责任吗?索贿追究行贿人的责任,不管是行贿还是受贿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


·坐牢表现良好减刑可以减多久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表现良好,甚至有重大立功的话,那此时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减刑顾名思义就是在剩余刑期的基础上减少实际服刑的时间,这对罪犯来......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附条件的赠与可否解除?
      附条件的赠与可否解除?一、附条件赠与合同的含义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


·不管自己的母亲丧失继承权吗?
      不管自己的母亲丧失继承权吗?不管自己的母亲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