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果增资扩股需要交税吗?

如果增资扩股需要交税吗?(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条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不同类型,企业增资扩股(稀释股权),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没有取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作为企业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也不存在征税问题。(二)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用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应纳未纳的税收金额,因为公司很可能没有按期缴纳税款,或者缴税日期晚于转增日期,则在增资扩股时首先需要扣除相应的税款。(三)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以未分配利润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自然人股东取得的转增资本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法人股东无需缴税)。二、常见的增资扩股的方式有哪些?(一)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第167条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股东会决议,可将之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依据《公司法》第169条之规定,增加公司资本是公积金的用途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另外,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详见《公司法》第35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详见《公司法》第167条)增加股东的注册资本。(二)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公司股东还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将货币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作为出资的货币应当存入公司所设银行账户,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详见《公司法》第28条)。(三)新股东投资入股。增资扩股时,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新股东投资入股的价格,一般根据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比确定,溢价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另,依据《公司法》第162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亦可转换为公司注册资本,转换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债券持有人身份从公司债权人转换成为公司股东。因此当企业以公司未分配利润或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以及新股东投资入股等方式增资扩股时。因为其是企业股东投资行为,可直接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没有取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以不会作为企业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遗失遗忘物立案标准是多少
      遗失遗忘物立案标准是多少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不小心丢了东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这应当属于遗失物。一般情况下,东西价值不大,我们也......


·劳动关系成立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会要求某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所谓举证责任,也即证明对方导致了纠纷发生的证据举证,......


·刑诉法解释上诉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对于第一审的审判结果,如果不服的话,那么还有机会进行二审。当然,二审是需要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上诉之后,需......


·股权质押是不是可以直接拍卖?范围有哪些
      股权质押是不是可以直接拍卖?范围有哪些质押和抵押是有着很多的区别的,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很多人会问到,股权质押......


·高空坠物如何预防具体该怎么做
      高空坠物如何预防具体该怎么做现在高楼林立,越来越多多的高空抛物出现。可能有的时候你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发生,可能是楼层不太高或者是抛物没有那么......


·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的范围有哪些?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对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范围应当从广义上理解。只要是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个体工商户均可进入并......


·我国规定女生一般几岁结婚
      对于女生一般几岁结婚这个问题,其实从法律上面来看是误解的,毕竟结婚都是自愿的,只要在达到了最低结婚年龄的情况下,女性想几岁结婚就可以几岁结婚......


·南京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其实您所熟知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属于相应的服务机构的,当然司法机构的服务并不是免费的,但是司法机构的收费也不是随意的,同时更不能进行强行的收费......


·没到劳动合同期辞退合法吗?
      没到劳动合同期辞退合法吗?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损害了公司利益,或者属于法规中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单位可以解......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您都知道,孩子在成年之前是需要父母进行抚养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证据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证据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