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交通逃逸与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逃逸与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逃逸跟肇事逃逸是一回事,而司法实践中肇事逃逸的表现形式也非常多,比如说驾驶员当时逃离事故现场的原因是因为喝了酒,事后在酒醒以后又返回事故现场的,这也属于肇事逃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对于行贿两万五判多久?
      一、对于行贿两万五判多久?对于行贿两万五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行贿的数额也不是特别的多,如果能够主动提供其他的犯罪......


·律师会见笔录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是什么?
      一、律师会见笔录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是什么?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与犯罪嫌疑人的谈话寻找到为其辩护的理由和证据(或证据线索)。主要审查程序包括;1、由案......


·取保候审变更情形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
      内蒙古赤峰市林西县产假能够休多长时间?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根据《内蒙古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
      农村的村委可以征收土地吗?农村的秩序能够得到管理主要是依靠村民集体选举的组织即村委,因此村委一般情况下对本村的各项事务都有一定的权力进行干......


·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2018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暂停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在离婚案件中,人民......


·交通事故请律师打官司付费标准
      不少民事纠纷产生后,很多当事人都会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而不管在哪里,委托律师都是要收费的,即当事人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但不同的......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
      一、法律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


·保护消费权益的意义有哪些?
      1.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鼓励公平竞争,限制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必须限制和打击。如果放任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因车祸致伤做什么鉴定?
      因车祸致伤做什么鉴定?应当进行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