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会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女方没有工作也没有收入,对于共同财产部分,应该平均分割,也就是女方能拿到一半财产,男方不能以对方没有收入为由而拒绝分配财产。否则产生纠纷的话,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单位出租职工宿舍是否减免房产税
      单位出租职工宿舍是否减免房产税一、单位出租职工宿舍是否减免房产税?单位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单位自有住房的不需要交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


·买房未告知有腰线层怎么处理?
      买房未告知有腰线层怎么处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
      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一、双方为债务离婚的判决书有几部分组成?民事判决一般由四部分构成,即①首部,写明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诉讼......


·上海员工入职怎么办理入职手续
      最近迎来了毕业季,上海作为一线大城市,吸引了很多毕业生。对于准备在上海工作的同学,肯定想提前了解一下上海员工入职怎么办理入职手续,或许对于非......


·诉讼时效届满不用还钱了会怎样
      诉讼时效届满不用还钱了会怎样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


·一、购房退房违约金是多少钱?
      一、购房退房违约金是多少钱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


·招标属要约邀请吗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如何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效力不同。要约对要约......


·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有哪些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说死刑立即执行就直接为死刑,但严格来说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之间还是有不同的地方,毕竟在死刑当中还包括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特殊......


·无罪辩护虚开增值税的要点有哪些?
      无罪辩护虚开增值税的要点有哪些?辩护人可以从犯罪事实的轻重、当事人是否知情等方面来进行无罪辩护,无罪辩护是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


·质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
      质押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一、质权的实现方式质权,亦称质押,所以质权实现的方式也就是质押权实现的方式。质权实现的方式即对质物处分的方法。质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一九八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