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

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
  
  一、协议签署履行后发现伤残的,能再索赔吗?
  
  首先,如果当事人调解时,已将可能出现残疾的因素考虑在内,或赔偿范围已涵盖将来可能发生的费用项目,受害方再行索赔就不应保护;反之,如果赔偿协议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后续费用,那么所遗漏的项目就仍应赔偿。
  
  其次,还应从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专业技能以及是否被误导、利用等方面区分是否存在经验和技能严重缺乏的问题。
  
  最后,还应当看协议约定赔偿的数额与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应当赔偿的数额相差是否较大,有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二、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1、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必须包含肇事司机与受害人的基本信息、赔偿标的、赔偿方式以及赔偿期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相关交警大队持一份。
  
  2、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中的赔偿方,必须牢记:
  
  第一,如果支付给对方赔偿金,应当详细列明该赔偿金包括的项目,比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绝不何只写支付对方赔偿金多少钱,以防日后对方反悔,提出新的要求或者诉讼。
  
  第二、必须约定,赔偿方支付了赔偿金后,对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否则,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受害方必须牢记:
  
  让对方在协议书中,标明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形式、支付日期以及拖延支付的法律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


·“违建”面临拆迁时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吗?
      “违建”面临拆迁时真的没有任何办法吗?是的,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肯定要拆除的,如果无法拆除的情况下,会对当事人没收实物或者违......


·丈夫个人犯罪被判处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个人犯罪被判处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罚金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罚金是一种刑罚,和有期徒刑等刑罚一样,是针对犯罪人个人进行的处罚,是对犯罪人的......


·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
      案件的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几次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辖几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另外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这种离婚的原因是非常常见的,因此您都想了解一下如果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


·控申不服批捕决定怎么办?
      一、控申不服批捕决定怎么办?根据《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可以向检察院进行申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
      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算不算工伤?去工厂找工作摔伤的不算是工伤,因为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是否能放弃该权利?
      一、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是否能放弃该权利?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是能放弃该权利的,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


·第二年车险怎么买
      第二年车险可以直接在原车险的官方网站购买,且需要谨慎选择购买的险种,第二年基本不需要再买全险。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交强险必须买,不管第二......


·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将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


·具体的民事诉讼行为包括哪些?
      具体的民事诉讼行为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行为构成要件1、行为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