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国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

我国继承权的丧失情形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1)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2)过失行为或意外事件导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不丧失继承权;(3)不以剥夺生命为目的的故意伤害行为等,不丧失继承权;(4)只丧失对被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不丧失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1)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目的是争夺遗产,如为其他目的或动机,不丧失继承权;(2)杀害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不丧失继承权。3、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1)被遗弃的须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2)继承人须有尽扶养义务的能力;(3)虐待被继承人须具备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司法实践中,一般从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方面来认定情节是否严重。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1)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须是法定继承人实施,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实施的,则不能剥夺其继承权;(2)须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情节严重。二、老人能取消子女继承权吗《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从这项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保护老年人依法根据自己的意愿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利,包括在生前处分自己遗产的权利,对于老年人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能干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按法律规定处分遗产的方式之一,这项法律规定明确了公民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依照自己的意愿立下遗嘱确定其遗产由谁继承,为老年人充分行使其个人财产所有权以实现老有所养的最终愿望提供了一种法律上的有效保证,有利于晚辈更好地履行赡养义务。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虽然子女同属第一法定继承人,但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不孝之子,老人可以通过立遗嘱不准其继承遗产,取消其法定继承权。因为立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单方面法律行为,无需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只要所立遗嘱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有效,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进行享受,也可以进行放弃。一般情况下同等顺序的继承人,应该是有同等的继承份额,但是继承人中有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比如说未成年人或者是残疾人,那么继承财产的份额应该多给你一些,属于被照顾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肇庆律师信用卡诈骗怎么量刑?
      现在网络技术非常发达,信用卡交易也不是非常安全的一个交易方式,所以就有很多信用卡诈骗,或者透支信用卡,这些行为都会被认为是信用卡诈骗,下面就......


·私了的话对方肇事逃逸多少钱?
      私了的话对方肇事逃逸多少钱10级伤残一般赔偿6.6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私了是在民事纠纷的角度的处理办法,......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
      厂房拆迁机器设备评估估价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为了对土地重新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会对城市房屋进行改造。而规划需要改造的土地中,可......


·出具的司法鉴定结果都给谁?
      出具的司法鉴定结果都给谁?一、司法鉴定结果都给谁?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文书。如有两个委......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
      规定的房产分割有哪些?1、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前或者婚姻关系......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


·欠了网贷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样处理?
      欠了网贷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样处理?现在市面上有很多网贷公司,不少年轻人都通过网贷公司借钱,来完成大额消费。既然是借钱,就要讲信誉,及时还款。......


·我国公司法采用的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公司资本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公司资本达不到一定的金额,公司是不能够注册成功的。而且我国法律对公司的资本有严格的规定,不得私自的增加......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一、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是需要的,这样才能保障每一个股东的利益;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


·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广元市征地补偿标准《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办法》和《〈广元市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及住房拆迁安置......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
      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配偶关系因婚姻的终止就不受法律保护了,离婚意味着两个人从法律上结束夫妻关系,不再共同生活,对彼此也都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