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再婚夫妻都立遗嘱怎么处理?

再婚夫妻都立遗嘱怎么处理?再婚夫妻都立遗嘱的应当根据遗嘱的有效性要件来进行认定,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嘱生效的条件完全适用继承法对遗嘱的一般规定。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 由于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办法,遗嘱生效时,立遗嘱人已经死亡,容易伪造、篡改而且无从查证,所以规定了立遗嘱的有效条件。二、《民法典》对于遗嘱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在司法实践中,公民是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对遗产进行遗嘱处理的,特别是对于遗嘱的相关条款,必须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才可以使得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如果遗嘱的相关条款本身就不合法的,那么夫妻双方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
      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一,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1)移送管辖是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案件......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由谁举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


·一、醉驾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醉驾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


·刑事申诉的条件都有哪些
      进行刑事申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当然也是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不过,只有具有相应资格的人,才有权提起刑事申诉。同时,还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车险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


·企业投资并购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


·验资后又转了出去抽逃出资吗
      验资后又转了出去抽逃出资吗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


·董事的忠实义务与诚信义务有什么区别
      董事的忠实义务与诚信义务有什么区别一、董事的忠实义务与诚信义务有什么区别主要的区别体现在:第一,诚信义务是民事基本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即......


·企业动迁赔偿的费用由哪些?
      企业动迁赔偿的费用由哪些?随着企业动迁而产生的矛盾越来越多,人们心里都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企业动迁赔偿的费用由哪些部分组成的呢?有些人认为只......


·工伤的发生就会有相关的补助
      工伤的发生就会有相关的补助,那么,在生活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对于医疗补助首先就是向所属企业进行有关材料索要,之后再到当地的医疗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赋予了公司一个法人地位,将公司也看作一个何人相同额主体,享有一些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