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怎么办?

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怎么办?
  
  一、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怎么办?
  
  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财产分割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离婚恶意转移财产证据有哪些
  
  
  1、存折证据,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对于一方私自转移个人存款的情况,则建议另一方要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在平时注意搜集对方的存折线索,牢记开户行,以后可以通过查询方式查询对方的转账记录,这样无论对方将款转至何处以及何时转移,均可以查清;
  
  3、其收入状况的证据,必要时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因为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
  
  5、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或者私自赠与第三人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并可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私自处分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采取制作虚假的欠条、虚报开支等方式恶意负债,或者是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中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都会损害另一方配偶的权益,这些行为是与法律规范规定的夫妻协商处理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相悖的,故此在发现配偶存在这些违法行为之后,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是否适用行政复议前置?
      自然资源物权登记争议不应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3]5号《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程序,另外一种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离婚,协商离婚需要签订一份写上离婚协议书,那么根据法......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怎么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后何时能领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直是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怎么结算呢?了解这......


·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量刑金额标准是多少?1、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三......


·一、单位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没收之后的处理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


·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吗?土地使用证是特定主体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凭证,故而土地使用证也是一种较为重要的物权,若没有土地使用证,不仅......


·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
      在我国公司上市是非法集资吗其实,上市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但是能够达到上市的要求才可以。可能对于广大老百姓来说,并不了解公司上......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


·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分红保险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因为这样的一种分红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那么在民法典和相关的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