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2)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滥伐林木犯罪活动整体。(3)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
(1)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①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滥伐林木犯罪,而且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②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①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②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3、主体条件
滥伐林木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
4、主观条件
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以上就是我们就认定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这一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认定不是由个人说了算的,它必须满足我们上面提及的相关认定条件。盗伐林木的行为能聚集如此多的人参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通过盗伐林木能牟取大量钱财,所以制止盗伐林木就得从源头做起,禁止非法收购林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
中止犯罪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怎么处理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规定是什么?如今在法治社会中,任何公司法律规定都需要有法人,而法人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司相关责任。因此法人对于公司来......
·坐无证驾驶的车犯法吗
?乘坐无证驾驶的车不会犯法。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需要交什么税?现在不少人为了投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之后,获得相应的股权,或者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后获得相应的资产,当......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量刑区别是什么?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量刑区别是什么?1、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教唆罪与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但是,对于已......
·厨师长有权利辞退员工吗
厨师长有权利辞退员工吗一、厨师长有权利辞退员工吗有,厨师长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1.有效......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
·湘潭市西二环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湘潭市西二环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土地征收,可能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件好事,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疑惑。因为郑州土地肯定会需要政府对这个土......
·一、涉及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
一、涉及人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应该怎样办理
担保人过了担保期限应该怎样办理1、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但不得短于或等于主债务期限,也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二年;无约定的,为主债......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