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变更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要公证吗?

一、变更财产分割协议书必须要公证吗?
  
  变更财产分割协议书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证不是财产分割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未经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只要合法、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不管是否办理了公证手续,该协议都依然有效。
  
  《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财产分割协议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
  
  1、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3、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公证不是大部分的协议书生效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公证的流程是比较严格的,在公证时,协议书之中若是有违反法律规定、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条款等情形,公证人员都会要求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变更协议的内容,故此经过公证之后的协议,之后会发生纠纷的概率会降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
      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一、被冒用人如何撤销登记?1、被冒用人向作出公司登记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冒用情况,同时出示身份证,或者提供身份证丢失......


·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1、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献血办公室和采供血机构才有资格在其被许可的项目范围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开展采供血业务。除此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解读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解读社区矫正是我们国家重点关注的事情,为此还特地颁布了《实施办法》,包含了有很多的规定和解决的办法,但是很多人对于社区矫正......


·对于文盲老人怎么立遗嘱?
      对于文盲老人怎么立遗嘱?一、对于文盲老人怎么立遗嘱?不识字的老人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故无法设立自书遗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代书遗嘱、见证......


·故意杀人未遂怎么认定 该如何处罚
      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并不是一定就会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如果此时没有出现死亡结果的话,则可以认为实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此时法律中规定对未遂犯的处罚......


·不符合交房条件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就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的时候,首先一定要满足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才行,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交付的。那实践中,要是发现交付的商品房不符......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商标续展需要提供什么资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


·二手房买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
      二手房买房贷款审批不通过算违约吗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第...


·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
      交通事故修车有误工费的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


·员工手册有什么用?
      对用人单位而言,除了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之外,在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还要订立厂规厂纪,所谓国有国法,厂有厂规。作为用人单位主要状况、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