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交通事故起诉被告不理法院的传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起诉被告不理法院的传票怎么办?
  
  交通事故起诉被告不理法院的传票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交通事故诉讼审判程序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 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交通事故赔偿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受害者与肇事责任方,在协商后并不能确定具体的民事赔偿的方案,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整理相关材料之后,书写民事诉状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一般会在限定的期限范围内,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参加开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到期押金由谁退?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到期押金由谁退?由不动产的买受人退,因为在不动产的买卖合同生效之后,不动产上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中的一方就变更为买受人。《合......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
      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的?法院对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是会视案件的情况来进行定夺。《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


·双方轮流抚养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双方轮流抚养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时代的发展也加速了离婚的速度,许多人闪婚后又闪离,而有孩子的人离婚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


·如何证明诉讼时效中止?
      如何证明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不需要主动证明,只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即可。我国《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


·专利期限保护多长时间?
      专利期限保护多长时间?一、专利保护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专利保护权的保护对象: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


·视听资料复制件是否有效力?
      视听资料复制件是否有效力?证据在法律中是最有说话权也是最具效力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证据已经不再局限于以往的书信、发票等原始的证据。视听资料已......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现在部分农户进城务工将自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进行种植,部分没有土地的城市人口想要投身于农业机械化种植致富,于是就出现......


·酒驾加上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酒驾加上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酒驾(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没有达到醉驾)在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上,因为酒驾加上逃逸,你需要承担民事......


·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多少年
      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员工解除合同对于劳务派遣用工,这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相关法规与劳动派遣者签订相关的派遣合同的。在用工过程中,可能......


·刑诉法对脱逃犯的规定是怎样的
      逃脱犯的犯罪主体是非常特殊的,一般逃脱犯只针对一些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这部分人员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在拘留期内,如果通过各种各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