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经济仲裁反诉规定是怎么样的?

经济仲裁反诉规定是怎么样的?经济仲裁反诉规定是必须是在仲裁程序已经开始由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的申请人提出的。所谓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劳动仲裁诉讼的反诉具有如下三个特征:(1)反诉的提出者是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反诉的对象是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2)反诉的提起必须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本诉,反诉就无从谈起。(3)反诉的目的在于吞并或抵销申诉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正是基于反诉的上述特征,法律规定,可以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除此之外,反诉还的其独立性,反诉提出之后,如果本诉撤诉,不影响反诉的继续审理。如果不发生本诉撤诉的情况,应将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反诉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存在有其合理性和积极作用,表现在:(1)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2)由于反诉可同本诉合并审理,更利于查清事实,明辨是非;(3)由于反诉可吞并或抵销本诉请求,反诉的成功提起可使反诉人占据主动。由于反诉具有的以上作用,实践中只要符合反诉提起条件的,应尽可能提起反诉。二、反诉的提起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诉讼反诉的提起,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由仲裁本诉的被诉人或诉讼本诉的被告分别向仲裁本诉的申诉人或诉讼本诉的原告提起,主体要合格、准确。(2)、必须是在案件受理后,庭审辩论结束前提起,庭审辩论结束后提起的,仲裁庭或法庭应告知提起人另案起诉。(3)、必须是在时效内提起,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诉讼时效为争议发生之日起2年,超过时效提出的反诉将被不予受理或驳回。(4)、诉讼的反诉必须以仲裁的反诉为前提,如果仲裁时未及时提起反诉的,诉讼的反诉将不被受理。(5)、必须向仲裁庭或法庭递交仲裁反诉书或诉讼反诉书,写明反诉人、被反诉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写明反诉的具体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经济方面的案件可以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当然在仲裁过程当中和民事诉讼活动一样,也是可以提出反诉的,反诉的提出必须是以本书为前提条件,而且需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挪用公司的公款是否会构成公司挪用公款罪?
      我们经常能够听到关于公司的人员挪用公款的案件,很多的公司的高层或者说是公司的财产管理人员是有机会挪用公司的公款的,有的人缺钱然后就会走入歪道......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但此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约定,那具体来说,劳动者承担违......


·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是如何规定的?
      《刑法》第17条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段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具体规定如下:1、完全负刑事......


·故意杀人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的刑事案件中,会有关于处理故意杀人的案件的情况。故意杀人是属于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因为它毕竟是侵犯了别人的生命权。但是在对于刑事案件的判......


·请律师陪同探视子女是否可行?
      我们知道,离婚夫妻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且不抚养的一方必须定期探视子女。可是,人们对于请律师陪同探视的问题不很清楚。那么,请律师陪同探视子......


·入职准备
      入职准备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须知......


·刑事案件申诉只能申诉一次吗
      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申诉具有以下限制: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 一、《公司法》清算组成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一、《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有什么资格要求??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1、......


·犯交通肇事罪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法律中规定,......


·工厂倒闭社保断交怎么?
      工厂倒闭社保断交怎么?一、工厂倒闭社保断交如何办?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租赁写字楼需要注意些什么
      有的人租赁房屋是用来居住的,但有的却是用来办公的。常见的就是租赁写字楼进行办公,虽说在进行租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但这显然与租赁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