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标的须为无主物;标的须为动产;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第三、添附。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包括三种情形:混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因相互掺杂或融合而难以分开而形成新的财产。附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财产。加工。即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第四、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该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须让与人无权处分该动产。受让人须通过有偿交换取得该动产。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必须出于善意。转让的财产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第五、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或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第六、拾得遗失物。这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第七、国有化和没收。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的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事实。二、财产所有权的消灭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而使所有权人丧失物的所有权。所有权的消灭分为以下两种情形:第一、所有权的绝对消灭。这是指所有权的标的因一定的法律事实或自然原因而不复存在。如因生活消费、生产消耗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财产的毁灭。第二、所有权的相对消灭。这是指因一定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原所有权人丧失所有权。引起所有权相对消灭的原因主要有:财产所有权被抛弃;财产所有权被依法转让;财产所有权的主体资格丧失。如作为所有人的公民死亡,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被解散或撤销;财产所有权因国家采取强制性措施而消灭。如财产被依法征收。所有权的取得,又可分为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和动产所有权取得。法律事实引起所有权取得的发生。某些法律事实既能引起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又能引起动产所有权取得,某些法律事实仅能引起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或者仅能引起动产所有权取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开设赌场主犯与从犯一般差几年
      这要看具有情况,赌博在我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赌博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赌博罪,而开设赌场是属于犯罪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开设赌博罪......


·实践中数罪并罚是否适用缓刑?
      在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一般才会进行数罪并罚,但此时不是简单的将所有犯罪的法定刑相加,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有最高刑的限制。那......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虽说现在的医学水平和医疗条件都在快速提高之中,但是医生在救人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也会出现医疗事故。医生通过各种各样的......


·商标删减服务商品小类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成功?
      商标删减服务商品小类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成功?一、商标删减服务商品小类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成功?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当商标......


·撤销移送管辖裁定上诉状合法吗?
      一、撤销移送管辖裁定上诉状合法吗?合法。移送管辖是指在案件中的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管辖权有异议,那么就需要在答辩期间整理好上诉状然后上交法院,......


·员工还在羁押期工资该如何发
      在羁押期工资该如何发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
      被判拘役2个月上班吗?被判拘役2个月是不上班的,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


·房屋出租合同要写哪些内容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都清楚,进行房屋租赁的,肯定是要签订一份房屋出租合同。其中,就房屋租赁的实际情况约定清楚,这样能够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


·女方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
      女方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一、女方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女方嫁妆不一定属于婚前财产,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