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原则上各承担一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赌债是否是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都明文规定:禁止赌博。因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从法律关系上说,赌债不成其为债权。赢家无权向输家追债,输家也没有义务偿付赌债。同时,《民法典》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以,所谓赌债本身就是违法的,是不受法律支持的,也就是债务根本就不存在。
  
  我国《民法典》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未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的赌债,在法律上另一方没有清偿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断定流程有三个进程
      工伤断定流程有三个进程,分别是工伤断定,劳动能力断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助途径。工伤断定恳求既可由一下相关人提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


·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在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一、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定借款合同等......


·未签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劳动者在选择适合的工作和往往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种保障,受到法律保......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有哪些
      银行承兑汇票样本的记载事项有哪些?当公司发生经济业务往来时,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账款收付工作。工作中,我们会用到各种汇票来进行业务结算,最常见......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的。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对单位采取双......


·国家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有多长?
      国家土地使用证有效期有多长?土地使用权证是我们合法利用土地获益的凭证,不论是利用土地从事哪一种活动都必须拥有土地使用权证才可,否则视为违规用......


·法院给判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法院给判离婚孩子抚养费吗?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各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会因当地的生活水平及政府相应的政策而有所不同,每个省市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那么,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找中介买卖房屋是现在很多人的首选,毕竟此时可以省却自己很多的
      找中介买卖房屋是现在很多人的首选,毕竟此时可以省却自己很多的麻烦,另一方面由中介居间担保,其实也是对自身有利的。但中介并不会免费提供服务,而......


·肇事逃逸致酒驾人死亡如何处罚?
      肇事逃逸致酒驾人死亡如何处罚?肇事逃逸致酒驾人死亡的处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


·代位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
      代位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一、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