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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仲裁员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因仲裁员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因仲裁员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因仲裁员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仲裁员枉法仲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之一 【枉法仲裁罪】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很多,仲裁裁决被撤销不代表仲裁员一定有枉法裁决的行为,也有可能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的,但仲裁员有违法行为的,仲裁裁决一般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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