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适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特别巨大”。二、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发票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扣税凭证,大部分的纳税责任人,在提交纳税申报时,都需要将发票等相关此类寄送给当地的税务机关。寄送的发票等相关材料必须是真实的,任何寄送伪造发票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可以贷款买二手房吗?
      可以贷款买二手房吗可以贷款购买二手房,但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体的二手款贷款条件为:(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不过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面临......


·婚前财产一方去世后怎么分配
      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办理,对于当事人的婚前财产以及婚后的个人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


·一、发生交通事故支付护理费的情形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支付护理费的情形是什么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


·房地产破产清算要多久?
      房地产破产清算要多久?一、房地产破产清算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


·办理身份证要多久
      在中国,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张能证明自己是谁的身份证,我们知道,在办理身份证得时候,是需要户口薄以及自身的照片的,而且当天办理了身份证不是当......


·主板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主板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
      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一、共同犯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哪些(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


·域名备案需要资料都有什么?
      域名备案需要资料都有什么?现阶段我国对于管理域名备案的方面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它切身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违法传播不良信息等。所以现在在相......


·非法集资财产处置条例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财产处置条例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


·公司扣罚绩效工资去哪了?
      公司扣罚绩效工资去哪了?公司扣法绩效工资的去向需要参考公司的具体制度规定,一般是归公司公有账户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