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裁员赔偿金扣税吗?

有时我们在工作中会遭遇到裁员的情况,这时公司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当公司以赔偿金缴纳税务的理由减小赔付金额时,我们会产生这个问题:裁员赔偿金扣税吗?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并奉上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裁员赔偿金扣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一)第一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7、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二)第二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计算: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 =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三)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1、赔偿金总额的计算公式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 + 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
  
  2、用人单位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N(70%≤N≤1)。
  
  3、劳动者赔偿金份额的计算公式赔偿金=赔偿金总额-用人单位的赔偿金份额。
  
  注:不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请以实际为准。
  
  由以上条款可见,在金额不大的情况下,裁员赔偿金不会扣税。而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倾向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但这需要我们端正言行,并遵守职业道德。以上是我们对“裁员赔偿金扣税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如果情况复杂的话,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1)按承发包范围(内容)划分可分为:建设全过程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业)承发包。阶段承发包和专项承发包方式还可划分为:......


·对于乱涂乱画侵犯肖像权吗?
      对于乱涂乱画侵犯肖像权吗?对于乱涂乱画就是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


·借条生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生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生效期是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借条都具有司法效力。借条的有效期是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


·我国劳保费的标准是多少
      劳动保护费的标准是怎样的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2......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1、如果他是假失踪那就拿着借条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做缺席判决,判你赢,然后......


·酒驾顶替查出怎么处理?
      酒驾顶替查出怎么处理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庇罪,会被追......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焦作解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收回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为了防止征地事件的发证,各省市政府......


·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会查什么?
      一、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会查什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


·一、自己的婚前财产丧偶怎么分割?
      一、自己的婚前财产丧偶怎么分割?自己的婚前财产在配偶去世以后其他人都无权要求分割,就算配偶在世,也不能要求分割自己的婚前财产,因为婚前财产属于......


·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
      一、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什么?刑事案件再审辩护意见是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可能对犯罪事实产生影响,司法机关必须对案件进行......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还有很多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和法律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办理土地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