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一、关于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二、债权人会议公告模板
  
  债权人会议公告
  
  ______企业破产申请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被______人民法院受理。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时在________________(会议地点)召开第____次债权人会议,主要讨论_____________等事项。特以公告通知请企业债权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管理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债权人会议的内容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2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
  
  4、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
  
  7、根据讨论情况,依照《企业破产法》第16条的规定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记明笔录。
  
  我们在上文中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债权人会议的相关知识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该如何写,在上文为您提供了一个模板,并且介绍了债权人会议有哪些内容,总共有7项。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债权债务方面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工单位辞退应得到什么补偿
      合同工单位辞退应得到什么补偿一、合同工单位辞退应得到什么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1,无故辞退员工......


·工程预付款最少要付多少
      工程预付款最少要付多少一、工程预付款最少要付多少1、预付款的额度,比如按合同价的10%左右计。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与方式,比如在合同签订后3......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范围是怎样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新婚姻法 夫妻婚后买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不仅是感情上的关系解除,在法律上也要办理妥当相关程序,特别是处理房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上要格外的注意,婚姻法也对这两方面......


·起诉离婚财产会冻结吗,会冻结哪些财产
      现在在法院我们从常常能够看到关于离婚的案件,这些离婚案件大部分都是由于财产的纠纷引起的,因为现代人都比较务实,提到经济方面的问题大多数人都......


·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
      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可现实生活中,依旧有许多中小企业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那么公司没给员工交社......


·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如何解释?
      民事诉讼法中责任的认定如何解释?一、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民事诉讼中存在两个基本问题,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认定事实是适用法律的前提,......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对于个人所得税,您都很熟悉,个人所得税几乎和每个工作的人息息相关,个人只需根据税务的规定按时缴纳。但是对于......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如何取得,有哪些条件
      诉讼中的船舶留置权如何取得,有哪些条件对于留置权,可能很多人都觉得陌生。这是指在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的时候,另一方有权就其财物进行扣押......


·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
      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是哪些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情形: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