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发现自己的权利遭受不法侵害时,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侵权纠纷。
  
  1、调解
  
  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诉讼
  
  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讼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主要方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当事人之间调解不成以及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执行仲裁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仲裁裁决违法的,有权不予执行,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时效期间的起算日从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曾今多么美好的组建了家庭
      曾今多么美好的组建了家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最后还是选择了离婚,毕竟曾今一起相爱过并且走进了婚姻,在能私下解决离婚财产分配等就私下解决,没有必......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
      一、如果身在国企醉驾会被开除吗?会的,国企的职工如果做出了醉驾的违法行为后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


·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如何保障另一方也能在里面长期居住?
      根据《民法典》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可以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内容一般包......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么?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么?对于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因为他牵涉到职工的经济利益。一般情况应该自为单位提供劳务之日起就签订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延后......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一、债务融资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相比于注册商标或一般商标,驰名商标受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甚至有的驰名商标还享誉海外。那么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年......


·非法集资退赔法规顺序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退赔法规顺序是怎样的?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与非法吸......


·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判刑
      未成年人杀人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


·法院确定劳动关系之后
      在一些工伤案件中,用人单位往往会不承认与受伤者存在劳动关系,拒绝给予赔偿。因此,我们要经过法院的判决,判断是否存在着劳动关系。法院确定劳动关......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
      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一、债务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我国破产法中规定的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的行为即为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由于该行为属于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