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一、如何进行个人债务重组
  
  在我国是没有个人债务重组的,一般说到债务重组的问题都是指的公司或者企业。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
  
  1、破产偿债。对于经营极差,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
  
  2、债权转股权。对于负债过度,经营管理不善,无还本付息能力的一般性亏损企业或负债过度,但经营正常,尚有企业资产相对应,具备部分还款能力的企业,其金融性债务可视作沉淀贷款,通过“债权—股权”的方式予以解决。
  
  3、减免债务。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等,使财务状况发生困难,但债权债务方有着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且双方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会继续经营下去,债权方为了最大限度地收回债务,为缓解债务人暂时的财务困难,避免因采取立即求偿的措施,致使造成债权上的更大损失,通常对债务人会作出部分让步,以便使债务人重新安排财务资金并得以清偿债务。
  
  4、托管或授权经营。托管经营是对于那些经营亏损,陷于困境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通过协商有选择地委托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去管理。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以现金清偿债务,通常是指以低于债务的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如果以等量的现金偿还所欠债务,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2、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但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的,则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债务资本,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交易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什么近年来,大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在提高,不管是申请专利还是商标的人数都在大幅的上涨。对于商标权人手里闲置的商标,不少......


·怎么区别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


·投资者针对风险投资如何投资?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但是大多数创业者都面临一个问题即资金短缺,于是出现了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简称风投,即投资者考虑创业者......


·2023年缓刑期满可以出国吗?
      一、缓刑期满可以出国吗?要出国可以先持护照申请旅游签证,按照常规来说不论是有无犯罪历史的人出国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看签证官批不批你的签证......


·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多长
      在我国,对劳动者工伤的认定是受时效期限限制的。那么,在法律上,工伤认定的时效一般是多长呢?在实践中,劳动者遇到工伤时,一定要在该时效期限内提......


·湖北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湖北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湖北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


·伤残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
      您都知道,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例如工伤索赔、刑事伤害等事件时,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确认伤残等级,从而根据相关法律判定赔偿金额或者量刑的,那么这伤......


·怎样才算分居两年以上
      根据《婚姻法》中关于分居离婚的规定,夫妻在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必须要持续分居时间达到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此时起诉到法院才会做出离婚判决。那么该......


·被立案侦查了会立即逮捕吗
      一、被立案侦查了会立即逮捕吗?被立案侦查了一般也不会立即逮捕,司法机关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逮捕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


·南昌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南昌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公司法律师主要是解决公司法律事务的律师,如产权纠纷问题,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等问题的处理,公司法......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时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宣告死亡条件?第二十三条【宣告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