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罚?

一、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怎么处罚?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一些民事方面的赔偿,除此之外的话可能面临着一些行政的罚款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因先前事故后果的大小所承担的责任就有所不同,构罪的起点是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达到就要负刑事责任,相反则属于轻微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只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以下7中不同的类型:1、按行为人肇事后果的大小为标准,将逃逸行为划分为轻微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和构罪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2、按行为人在肇事后是否仅实施了单一的逃逸行为为标准,将逃逸行为划分为单纯逃逸行为和转化逃逸行为。3、逃逸行为是否造成了新的危害结果为标准,将逃逸行为划分为导致新的危害后果的逃逸行为和未导致新的危害后果的逃逸行为。4、按行为人的逃逸动机为标准,可以将逃逸行为划分为逃避抢救义务的逃逸行为、逃避责任追究的逃逸行为、既逃避抢救义务又逃避责任追究的逃逸行为。5、按调整对象的范围大小为标准,将逃逸行为划分为狭义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和广义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6、根据逃逸行为在定罪量刑中的不同价值,可以将逃逸行为分为作为定罪情节的逃逸行为和作为量刑情节的逃逸行为。7、按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调整规范的规定为标准,将逃逸行为划分为定罪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加重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逃逸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和指使的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二、交通肇事赔偿哪些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轻微的交通肇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管怎么样来说,交通肇事发生之后,都应当及时的对于受到伤害的人员进行自己救助,如果存在逃逸的情况,那么需要进行严厉的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借钱给他人时需要注意哪些
      借钱给他人时需要注意哪些一、借钱给他人时需要注意哪些现在社会,民间借贷越来越频繁,但是很多最后都会变成“欠钱的是大爷”。所以在借钱时,应注......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仅给周围的居民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还可能威胁到生命的安全。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信的证件。那么,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信的证件。那么,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查看的证件有哪些呢?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


·怎么更换公司法人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怎么更换公司法人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一、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操作流程:(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受理、......


·根据劳动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用是多少
      根据时间计算加班费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关于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如何确定的?
      由于在劳动市场上存在着不少高危作业,故而职员因公受伤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职员受伤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按照关于工伤鉴定标准......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吗?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吗?醉酒驾驶电动车违反了交规,不过电动车也分成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两种。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性质。1、在法律性质上,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属“并存的债务移转”。债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


·我国对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犯罪中每一个罪名都是有自己的构成要件的,而《刑法》中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里面,虽然也有那种构成要件内容很相似的情况,但绝对不可能出现一模一......


·若买方已抵押贷款该如何处理
      对于没能够挤入“拼爹”一族的工薪阶层来说,能够全款买套房子是个比较难实现的一个目标,所以,一般只能退而求其次去买套二手房,只能凑钱先付了房子......


·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村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