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二岁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二岁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二、个人更改名字流程是怎样的?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的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所在民警签字,所长签字;5、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6、公证(超过16周岁的需要公证);7、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综合上面所说的,改名字只要是属于未成年人那么就需要由监护人提出申请,但前提一下要符合条件而且还要有合法的理由,这样就可以带上相关的证件进行处理,改名字之后就代表着之前的信息全部都要更改,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


·一、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
      一、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本......


·第三人因挂靠人拖欠租金或材料款提起诉讼,诉讼主体的确定
      因挂靠人对外拖欠租金或者材料款,第三人对挂靠人提起诉讼或者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提起共同诉讼的,应当区分挂靠人对外以谁的名义签订合同来确定当事人......


·未成年人抢劫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只要是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在实施了抢劫行为之后,就是可以认定构成犯罪,之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但毕竟此时属于未成......


·房价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市民的经济能力已经跟不上增长速度了
      房价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市民的经济能力已经跟不上增长速度了,所以纷纷选择了贷款买房。但是贷款买房手续十分繁琐,如果不借助其他机构的力量,公......


·著作权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著作权律师收费主要考虑哪些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需要的律师人数与律师的个人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要是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在量刑......


·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什么?交通肇事罪律师辩护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一般起诉探视权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
      一般起诉探视权就是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对孩子的看望以及探视的权利,另外一方在探视的时候必须予以配合,这是双方应当享有的......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土地作为我国的国有资源,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相当重要的贡献。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在办理土地使......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
      劳动合同几年后为永久性的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du合同签10年以上,到期后可以签订无故到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直接签订无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