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

双方都有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都有过错的,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综合上面所说的,双方在分割财产时不管双方存在过错还是另一方存在过错一般都需要按平均分割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或者是按双方所协商的结果来进行分割,如果对离婚时的财产有任何的纠纷,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这都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变更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更改监护人的条件是: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由于失去......


·2023年工伤伤残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对于很多人来说受伤是时常发生的事情,特别是从事一些特殊职业的职工来说,本身环境的危险性比较大,这样的情况下就算是防范安全事故,意外事故还是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是:1、必须满足上文所论及的交通肇......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吗?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申诉和再审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申诉和再审的主要区别是什么一、申诉和再审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


·专利权期限是多长?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


·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
      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一、法律规定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


·吃槟榔会不会被测醉驾
      吃槟榔会不会被测醉驾吃了槟榔后酒精测试不会超标,不属于酒后驾车。作用:1、驱虫作用:槟榔煎液有驱虫作用,对绦虫、蛔虫、蛲虫、姜片虫、血吸虫......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最新消息有哪些内容?
      我国在人口管理方面实行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国家规定了夫妻如果在计划外超生,应对该夫妻生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可以有效地控制人口增......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
      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有违反公司规章的行为时,公司一般都会相应的惩罚措施,其中多数是以扣工资的形式,但单位扣员工的工资是有限制的,......


·欠钱不给应该怎么要才合法?
      欠钱不给应该怎么要才合法?1、借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论如何一定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