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物证一般情况下只能是“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本身,没有经过篡改或是复制。在一些案件中,需要物证进行证明,那么相关部门对物证的要求是怎样的呢?下面请跟着我们继续往下看。
  一、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有什么特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物证和其他证据相比,具有如下特征: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真实性。争议的案件事实都是已经发生了的,是现实的客观存在。如果能够判定物证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通过物证与案件事实的联系,就能够用其来证明案件事实,因而物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2、物证具有独立的证明性。物证是一种客观实在的,并不反映人的主观意志,比较容易审查核实。不象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那样,容易受主观因素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在大多数情况下,物证能独立证明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而不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即可成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例如,在因产品质量而引发的诉讼中,物证就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该产品作为争议的标的物本身就是物证。也就是说,只要查明该标的物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就可以直接认定案件事实,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从这个意义上讲,物证还具有一定的可靠性,所以有人也称物证是“哑巴证人”。3、物证具有不可代替的特定性。物证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具体物体和痕迹,具有自己的特有的特征,且被特定化于特定的物体之上。因此,它是不能用其它物品或者同类物品来代替的,否则就不能保持原物的特征。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物证必须提交原物。”只有在提交原物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但提交的复制品的一切特征必须与原物相同,照片也只能是原物的真实情况的反映。这种复制品和照片,只是固定和保存原物的方法,作为物证的仍是原来的物品和痕迹,而不是复制品和照片。
  二、法院对物证的要求
  物证具有以下特点:1、物证是以其存在之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2、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独立与人的主观意志之外;3、物证具有较强证明力。收集物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收集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印件或者证明该物件的照片、录象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以收集其中的一部分。
  物证只能是什么证据?物证是进行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未经篡改复制等手段改动过的证物才具有证明案件情况的功效。我们提醒您在发生需要物证的案件时,应该保护好证据现场,不要让证据受到损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法竞业禁止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保护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合伙人竞业禁止。那么,该法条对合伙人禁......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


·司法鉴定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制定的
      伤残赔偿是指当事人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自己的伤残情况进行等级鉴定之后根据伤残等级索要相应的经济赔偿,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赔偿标准,用人单位根据相......


·要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要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若需要通过诉讼方......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哺乳期间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处于哺乳期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注意方式,员工本人辞职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有违纪,符合《劳动合......


·一、保险赔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么?
      一、保险赔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么?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


·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是否会被扣
      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是否会被扣,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因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交警可以扣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劳动关系续存期间怎么认定呢?
      在我国,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会面临对劳动存续期间的认定。我国对于劳动者也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相关的约束和保护,那么劳动者要保......


·分居多长时间能离婚,分居离婚时间是多久
      你知道夫妻分居多长时间能离婚吗?其实分居时间,只是分居离婚的条件之一,除此之外,当事人要需要满足其他的分居条件,这样法官在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之后......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是什么?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解读是什么我国的发票管理统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包括发票的印刷和发行模式早在我国正式的作出了改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